日前,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纪委、东营市监委对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原厂长、党委副书记商同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商同林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贪图享受,违规购置使用超标公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商同林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商同林开除党籍处分,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给予商同林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