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交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落实落地。据介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部署和统筹推动。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围绕发布通行管理政策、细化货车备案类别、规范设定车辆禁限行标准、全面实施网上申领、实现货车通行自动备案、智能导航、实施货车临停备案制度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物流配送货车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城市配送禁行道路范围,保障城市配送车辆快捷备案、便利、安全通行。

  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交警发布公告,重新明确了货运车辆限行区域、限行时间,同时明确新能源车辆不受任何禁行限制的管理规定。

  济南:实施货车沿街临时停车装卸货物备案制度,在不影响人车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备案车辆15分钟限时临停,允许配送货车短时停车作业。

  青岛:行政区域内除胶宁高架路、新冠高架路、杭鞍高架路、八大关景区道路、胶州湾隧道外的其他所有道路对运输普通货物(不含危险物品、建筑废弃物)的微型、轻型新能源货车不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东营:除交通高峰期外均允许相关配送货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每天允许配送货车通行的时间在6小时以上;夏季通行时段为8:30至11:00,14:00至17:30,19:00至22:00。冬季通行时段为8:30至11:00,13:30至16:30,18:30至22:00,并增设22:00至次日6:00通行时段。放宽限行路线,在原先限制6条路线的基础上放宽到10条,满足配送货车实际通行需求。

  烟台:在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驾驶员没离开现场,在没有施划黄色禁停标线、没有设置禁停标志的城市次干路、支路的社区服务中心、便利店、药店、菜市场等确有停车装卸需求的地方,允许配送货车短时停车作业。

  威海:在确需有停车装卸需求的配送车辆,在平峰时段,允许短时停车作业。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泰安、威海、日照、临沂交警进一步优化配送货车通行证网上申办工作,为通行备案网上办、掌上办提供政策支持。

  青岛:货车通行证实施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登录“青岛公安网公安民生警务平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岛微警务”办理,当事人无需来回往返。符合安全与环保条件的,一日内核发通行证。通行证有纸质和电子两种,当事人可以按需申领。

  淄博: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淄博公安交警网”、“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实现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快递等涉及民生配送车辆的大型货车通行证(码)互联网全天候实时自助申领、即时生效。

  烟台: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系统对跨城区、跨县区的通行证,可以通过发起会签实现“一站式”申领。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