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尹燕燕
3月15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国务院大督查土地计划指标奖励省份名单公示,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云南等10省份入选。根据相关文件,奖励的用地计划要优先用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和新兴产业等建设。
今年1月2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明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精神,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实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
《实施办法》规定,自然资源部依据奖励名单,按照每个市(地、州、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2000亩,或每个县(市、区、旗)奖励1000亩的标准,在编制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将奖励的计划指标单独列出,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并下达到各省(区、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奖励的用地计划指标单独下达到受奖励的市(地、州、盟)或县(市、区、旗)。奖励的用地计划要优先用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和新兴产业等建设,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尹燕燕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