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关于李平、王文忠任免的公告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月21日任命:
李平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文忠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平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王文忠泰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于公布任免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公告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涛的提请,于2021年1月21日决定任命:
许伟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韧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张广银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关于毛斌任职的公告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的提请,于2021年1月21日批准任命:
毛斌为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