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经向省大数据局申请,德州市大数据局电子印章制作完成并在全省各市中率先启用,德州市成为全省首个使用政府部门电子印章的城市。

  有关法律规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同样合法有效。相对传统印章,电子印章具有节约成本、安全高效、过程可追溯、利于归档电子化的优点。启用政府部门电子印章,是助力部门间“一次办好”、加快机关内部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政府办事效率与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在德州市转变政府职能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市大数据局率先启用部门电子印章,将其应用于OA办公系统中,意在为全市推广使用发现问题、改进不足、积累经验。

  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将联合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子印章使用,加强“电子印章”和“实体印章”统一管理,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合法、有效、可查、可公证、移动化的电子签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