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齐河县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艺丁传达省委、市委关于齐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省委批准:孙修炜同志任中共齐河县委书记;姜凌刚同志不再担任中共齐河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市委决定:孙修炜同志任中共齐河县委委员、常委;姜凌刚同志不再担任中共齐河县委常委、委员。

  来源: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