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15日,济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登记已经结束,11月16日开始进入“长表”登记阶段。普查长表的填报对象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按照10%的比例在短表登记户中抽取。

  普查长表的内容除了短表的项目外,还增加了人口的经济活动、住房情况、婚姻状况、育龄妇女生育情况、劳动年龄人口就业情况等信息。

  普查员入户时会佩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证件入户开展工作,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信息,都将依法予以保密。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