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利津县粮食储备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季利军等2人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至2018年,季利军在任利津县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无接待清单等材料的情况下,支出包含2580元烟酒费用在内的招待费73972.68元,之后,季利军伙同利津县粮食储备库副主任佟群磊等人伪造公务接待清单、出差审批单等材料补入账目资料中。此外,季利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利津县纪委给予季利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佟群磊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孙光辉被开除党籍

  日前,烟台市纪委监委对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孙光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光辉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个人违规决定重大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账外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孙光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孙光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光辉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齐河县纪委通报4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宣章屯镇政府驾驶员吕晓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吕晓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的便利条件,先后多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违规为其个人私家车加油,总计金额1535元。2020年7月,县纪委给予吕晓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赵官镇政府综合执法一中队队长邵怀宾违规将个人燃油费在城管办账目中报销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11月,邵怀宾任赵官镇城管办主任期间,违规将个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燃油费用共计1985元在城管办账目予以报销,用于个人生活支出。2020年7月,县纪委给予邵怀宾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晏城街道办事处原企业办主任程晓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程晓明任晏城街道办事处企业办主任期间,违规为企业办人员发放燃油补助22885元,为统计站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12800元。程晓明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2月,县监委给予程晓明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所所长王登峰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4月13日上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所所长王登峰、计量所工作人员杨丰国根据工作安排驾驶公务车辆赴某公司检测计量器具,结束工作后,该企业工作联系人挽留王登峰二人在企业餐厅就餐,公司管理层陪同就餐。饭后王登峰、杨丰国驾驶公车离开赴另一家企业进行计量器具检测。王登峰、杨丰国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行为增加了企业负担,损害了我县营商环境。2020年4月,县纪委对王登峰进行诫勉谈话、对杨丰国进行批评教育,产生的餐费责令其退赔;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计量工作副局长刘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县纪委对其提醒谈话。

  滨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邹平市孙镇霍坡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夏方礼组织领导涉黑涉恶犯罪活动问题。夏方礼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帮助入党、拉拢进入村“两委”任职、发放工资奖金、承包工程等方式笼络组织成员,利用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排除异己,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横行乡里、肆意欺压当地企业和群众,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9年10月,邹平市纪委监委对夏方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其涉黑恶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公安机关打掉了以其为首的涉黑组织。另外,夏方礼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无棣海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原委员、工业盐部经理高向明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018年7月,公安机关侦破无棣县王新华涉黑组织案。该涉黑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无棣县泵车经营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高向明在明知王新华涉黑组织开办的物流公司未发生实际运输业务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介绍该物流公司给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并收受该涉黑组织给予的好处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震慑下,高向明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原所长蔡占军为徐青海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18年10月,公安机关侦破阳信县徐青海涉黑组织案。该涉黑组织把持农村基层政权、侵吞村集体财产,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以暴力威胁手段强揽工程非法牟利,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1年5月,时任阳信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兼看守所所长蔡占军接受请托人宴请及消费卡,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徐青海涉黑组织骨干成员出具虚假表现情况材料,帮助其办理减刑。另外,蔡占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惠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志伟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7月,公安机关侦破惠民县张清亮涉黑组织案。该涉黑组织为牟取暴利,多次利用经营的停车场对过境超限大货车车主实施非法搜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盗窃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暴力手段打击对立面、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交通领域秩序。2017年2月以来,惠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作为超载车辆违法治理和监管停车场运营的主责单位,执法检查不严格,对张清亮涉黑组织有关违法活动存在严重监管漏洞。李志伟作为大队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志伟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待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滨城区纪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三河湖镇人大副主席墨建国酒驾问题。2020年6月4日,墨建国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墨建国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10日,滨城区纪委给予墨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滨北街道肖韩村党支部委员肖延军醉驾问题。2018年7月15日,肖延军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9月3日,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因肖延军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8月7日,滨北街道党工委给予肖延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市中街道金卜党支部党员王焕柱醉驾问题。2019年8月14日,王焕柱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事发时其驾驶证因超分被暂扣,属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2020年7月22日,滨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焕柱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0年9月22日,市中街道党工委给予王焕柱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