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时被车撞伤,紧急送医需11万元治疗费,伤者和肇事司机都暂时无力承担。青岛开发区交警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助其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伤者伤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8月11日16时40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江山南路车家岭人行横道处,刘某驾驶鲁G号牌白色小型轿车沿江山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适遇行人张某步行至此发生事故,张某创伤性硬脑膜外血肿(左侧)、颅骨骨折,股骨骨折,肺挫伤等被紧急送往青大附属医院西海岸分院救治。
在办案过程中,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了解到,张某所需医疗费需要11万左右,肇事者的家庭经济情况也不富裕,暂时无力承担伤者的抢救、手术费用。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张某已经无力承担后期的高额医疗费用。了解情况后,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救助民警主动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救助基金申请,并联系张某的母亲孙女士,详细讲解救助基金政策,现场为张某办理救助基金申请相关手续。
最终,通过警医快速有效联动,办案民警督促保险公司交强险垫付了10000元抢救费用。同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通过审核按照规定为垫付了61921.01元抢救费用,使张某伤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潘志强 杨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