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障项目落地,济南将工业用地审批权下放至各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杰

  7月,济南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许宗生介绍,工业用地保障方面,济南市目前已经建立了保障工业项目用地政策体系。

  首先,鼓励原企业在自有用地上升级改造。企业在原有独立工业用地(不含原工业综合用地和共用工业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提高容积率、全部用于自持生产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其次,努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使用工业用地。相对于以往一次性出让50年的“刚性”供应模式,“弹性出让”可以选择20年、50年多种年限,由所在区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地方式和出让期限。

  同时,积极保障中小企业厂房需求。2019年济南出台了支持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和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意见。标准厂房是指建设主体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统一设计、集中建设的工业厂房,建成后用于自持或出租、出售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标准厂房自持比例最低为30%,剩余面积可销售用于保障中小企业厂房需求。新型产业用地是指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新型产业用地自持比例最低为50%。

  最后,切实保障工业项目落地。“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对急需开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高的好项目,我们在用地指标、规划审查、土地供应方面全力予以保障,鼓励项目带方案进行出让。”许宗生介绍,经市政府批准,已将工业用地供应审批权限下放至历下区、市中区等六个区和济南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市南部山区三个管委会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程序。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