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聊城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莘县原畜牧兽医局局长谢广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5年7月,谢广春违规出资设立山东山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由其侄子谢某果任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谢广春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018年10月,谢广春将该公司转让给他人,期间共计盈利2万元。2020年6月,莘县纪委监委将上述问题与谢广春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合并处理,分别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阳谷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教导员、巡防大队原教导员王永宽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5年3月,王永宽违规出资与他人合伙成立阳谷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法人代表;同年6月,王永宽个人出资成立阳谷一鸣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法人代表。2018年3月,王永宽将两家公司转让给他人,并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期间两家公司共计盈利2.54万元。2019年3月,阳谷县纪委给予王永宽党内警告处分。

  茌平区林业服务中心果树站原站长贾玉英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贾玉英任职期间,违规在茌平区惠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聊城市正得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兼职,领取报酬2.3万元。2020年1月,茌平区纪委给予贾玉英党内警告处分。

  党和国家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有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更是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作出了明确禁止性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通报中吸取深刻教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住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