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高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下面来跟小编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吧!

  温情丈夫竟是职业骗子

  2018年4月,王女士通过微信认识了男子刘某,刘某自称经营一家做监控工程的公司,合作单位主要是政府机关。公司虽然在刘某叔叔名下,但实际由刘某掌控。外表英俊、性情温柔、心思细腻还多金,刘某很快就俘获了王女士的芳心。

  见过刘某的“父亲”之后,二人开始谈婚论嫁,直到婚后的一天,刘某突然人间蒸发。人财两空的王女士这才警觉,想方设法联系到刘某父母,见面后竟然发现“此父”绝非“彼父”,王女士顿时懵了。这时她才真切地意识到自己跌入了刘某自导自演的“骗婚”大戏。

  原来,为了骗取钱财,刘某用2盒香烟“请”拾荒人扮演“父亲”演戏,从两人相识开始,他编造各种理由前前后后从王女士处骗取约40万元。

  编制情网连环套,原来是惯犯

  在刘某导演的这场大戏里,王女士并不是唯一的女主角。

  2018年10月,为将“拾荒人”妆扮成“父亲”,刘某在购物时加了服装店老板李女士的微信,李女士也对长相英俊、出手阔绰的刘某十分有好感,很快,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

  得到李女士的信任后,刘某以公司年底结账急需2000元为由向李某借款,李女士诧异条件优越的刘某为何连2000元都拿不出来,但不好意思推辞还是给了。没过多久,刘某依约将钱还给了李女士,并承诺等年底自己的工程款一到位就为李女士买车。

  刘郎如此厚情,李女士瞬间羞愧到没了底线,彻底为刘某“借钱”亮起了“绿灯”。刘某狡猾老道,还是按照设计好的套路,先见“父亲”、谈婚论嫁、直到失联,李女士价值约3万元的戒指、项链跟着“不翼而飞”!

  2019年1月,王女士及其亲属将刘某扭送公安机关,原来自2006年起,刘某便因犯诈骗罪、盗窃罪多次被法院判刑,2016年下半年刑满释放,时隔2年又“重操旧业”。

  威海高区法院审理认为,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本案有法·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