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回应争议:没有大拆大建,不搞一刀切

  作者|综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信息

  近期,山东正在实施的“合村并居”引发关注,也存在一些争议。6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和山东省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希信就这一工作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介绍了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齐鲁网 图新闻发布会现场 齐鲁网 图

  李琥说,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中央农办等5部门下发《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年底完成村庄分类工作,2020年年底完成村庄布局,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对于山东“合村并居”的背景,李琥介绍说,山东农村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密度高。全省行政村数量6.95万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平均人口530人,在全国居倒数第二。随着山东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城市聚集,导致农村空心村多、老人和留守儿童多,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越来越迫切。

  “空间布局分散,导致了配套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成本高,不经济,需要全域考虑,优化布局。”李琥说。

  李琥透露,2019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山东完成了县域村庄分类工作,努力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大体按照四类来进行。一是集聚提升类主要是现有规模大的中心村;二是城郊融合类主要是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三是特色保护类主要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四是搬迁撤并类主要是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看不准的的村庄,暂不做分类。

  在具体实施中,李琥说,维护农民权益放在后卫,尤其是拆迁补偿、安置区选址、安置住宅户型等关键环节,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群众,尊重民意,落实民意。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农民群众说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他表示,目前,农村社区建设还处在探索推进阶段,没有下指标派任务,没有大规模的大拆大建。比如,去年以来全省批复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14个,涉及村庄268个。今年将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不过李琥也承认,在具体实施中,也存在个别项目论证不充分、政策宣讲不到位、工作作风不细致、方式方法简单等问题,这正是工作中要正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要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充分尊重和顺应农民群众意愿,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化,从乡村振兴的角度统筹谋划农村建设,不断增强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李希信说,随着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升,生产关系也将随之发生调整。按照国家要求,山东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最近又明确了四种村庄分类,开展了村庄布局工作,将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符合上级要求,也尊重了农民意愿

  目前看,山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医疗、教育、养老、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较多,客观制约着农村发展,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要补上这些短板,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外,在一些村庄“小、散、远”问题突出的地区,在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群众主体、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前提下,适当布局建设一部分农村社区是必要的。

  李希信说,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国家要求,对基层的创新创造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中产生的偏差和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