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人,全民参与!举报违法取水最高可获3000元奖励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6日讯 近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印发通告,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将开展违法取水有奖举报活动,举报者最高可获3000元奖励。

  根据通告,在济南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高新管委会、南山管委会辖区范围内,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况:单位和个人违法取用地下水的(农业灌溉、农村生活和零星畜禽养殖用水的除外);为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凿水井的;假借环境监测、工程勘探等名义违法凿井或取水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此进行举报。

  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对举报违法开凿或取用岩石层地下水的举报人,按照井深规模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其中,井深小于100米(含)的奖励1000元,井深100米至400米(含)的奖励2000元,井深大于400米的奖励3000元。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和信件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88920927。信件邮寄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43号511室,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