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特别优秀的校长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9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济南市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对特别优秀的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济南市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辉表示,《实施意见》涵盖了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最新精神,吸收借鉴了上海、杭州等城市做法,诸多举措具有济南特点和开创性。

  在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提出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四有好教师”示范标杆的“双培养”机制。

  在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方面。提出完善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实施“互联网+名师建设”工程,用10年左右时间培养万名骨干教师、千名卓越教师、百名专家型教师。对特别优秀的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在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方面。提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采取“人编同调”等方式,鼓励干部、教师跨学校、跨学段、跨区域合理流动。优化岗位设置管理,打通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推进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在学校开展“教师自主招聘、职称自主评价、岗位自主聘任、绩效自主分配”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