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济南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方案》指出,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实施范围包括除纳入近3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的行政村外,剩余行政村内95%以上的住户实现通户道路硬化。

  对于实施进度,《方案》进行了明确,2020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60%的剩余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济南市确定的剩余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1月底前完成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方案》提出,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各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应科学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以及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确保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建设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资源浪费。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市级引导扶持,区县政府、镇(街道)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突出实用。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有关技术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和自然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

  逐村建立工作台账

  制定具体奖补政策

  《方案》明确,扎实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撤村并居等规划,对村内道路状况开展调查统计,进一步核实通户道路工程量,逐村建立工作台账。科学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整体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进度安排、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等。逐村制定硬化方案,实行“一村一策”,镇(街道)审核,区县审定。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实施监督指导。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建立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等环节严格把关,强化施工现场巡查与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方案》指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专班,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监督监理。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全市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因地制宜组织做好通户道路周边绿化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其职责范围内的农村基础设施与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衔接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区县政府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突出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相关内容;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补助资金,并督导各区县财政部门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支出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区县政府落实好通户道路硬化相关生态治理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区县政府,与有需求的相关通户道路硬化同步建设排水管网。

  落实资金保障方面,各区县政府要建立财政保障机制,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制定具体奖补政策。市级按照市、区县4∶6的比例设立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奖补资金,分两年列入预算,2020年预拨50%,2021年根据各区县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评价结果拨付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