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9时30分,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邓某某妨害公务一案,该案系山东首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根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此前通报,被告人邓某某,男,1980年1月8日出生,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于2020年2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逮捕。

  据悉,2020年2月3日8时许,济南市莱芜区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工人邓某某不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司,并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邓某某仍然拒不服从民警执法,对民警实施殴打,后民警将邓业昌控制,并带至杨庄派出所。

  “你现在是否认识到你行为的危害后果?是否悔罪了?”面对公诉人提问,被告邓某某当庭表示“现在认识到了,现在很后悔。”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做最后陈述时表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自愿认罪,接受法律的惩罚,恳请法院给宽大处理,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保证不再做危害社会的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经法庭审理,被告人邓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