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读于湖北某大学的赵某,于1月22日从学校返回惠民后,没有按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向社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其自湖北来惠信息。2月4日,惠民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安排民警进行核实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赵某予以警告训诫。

  同时,向其所在学校发出了通报函,将其故意隐瞒湖北行程,未如实登记湖北来惠信息,扰乱正常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通报所在学校。

  为全面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惠民县公安局加大打击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同时,实行处罚结果通报制度,对于扰乱正常疫情处置工作秩序,受到警方处理的党员、公职人员、大学生等,惠民县公安局将对当事人具体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通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及其所在单位、学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通讯员 巩夏青 记者 王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