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城市街道及农村镇驻地都将建有功能齐备的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将城市社区原有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社区原有的幸福院,转型为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实行统一运营和管理,为辖区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社会化养老服务。志愿者现在提供的养老服务可存入时间银行,老年时再兑换服务……1月14日上午,青岛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最近出台的《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 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1月14日上午,青岛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最近出台的《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 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青岛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哲做了详细介绍。《实施意见》提出了未来五年青岛市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将全面提升青岛市养老服务水平,让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意见》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正确处理好政府、社会、市场的关系,培育康养产业新动能、新业态。做大做强机构养老,逐步提升入住率;强化居家社区养老的基础地位,做实社区平台”。
提出了“到2024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便可及,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家庭照料能力明显提升,政府政策支持下的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养老服务更加充分、均衡、优质”的目标,具体为:养老机构“增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转型”,养老服务市场“增效”,养老服务监管“增能”。
《实施意见》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提出6项新举措:
进一步明确“转型”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所有的城市街道及农村镇驻地均建有功能齐备的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将城市社区原有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社区原有的幸福院,转型为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实行统一运营和管理,为辖区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社会化养老服务。
进一步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模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施由区(市)民政部门或街道社区免费提供,由区(市)民政部门统一招标具备医养结合能力的养老服务企业或组织运营,3-5年为一个运营周期,对具备基本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按等级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进一步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床位补贴。新创“家庭养老床位”概念,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周边社区的居家失能、失智以及部分失能老人签约,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助餐送餐、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专业照护服务,享受“家庭养老床位”待遇,签约家庭养老床位享受运营补贴及老人意外伤害责任险,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享受雇主责任险。
进一步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法人登记。大力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组织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按程序取得从事长期护理保险资格的,养老组织和医疗组织可以登记为一个法人。
进一步明确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鼓励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按一定的规则记录储存服务时间,当年老需要时提取时间兑换服务。坚持公益性、互助性、激励性、持续性原则,重点为空巢独居老年人、银行存有服务时间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积极探索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记学分等做法。
进一步明确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综合补贴制度。对与养老护理员签订用工合同、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的养老服务组织,政府给予岗位综合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三年。
王哲局长强调,养老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任务艰巨,意义重大,青岛市民政局将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让《实施意见》惠及更多老年人,不断提升全市的养老服务质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尚青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