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到高密做生意的廖某,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一小瓶劲酒,他怎么也没想到在8个小时后驾车,仍被查出了酒驾。1月6日,记者从高密交警大队了解到,廖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直接吊销且两年之内不能重新取得驾证的处罚。

  2019年12月31日晚9点左右,高密市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路上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银灰色轿车见到警车后突然拐弯,形迹可疑,于是上前要求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进行酒精检测的要求,轿车驾驶员十分配合,按照民警要求,很自信地吹了起来。酒精检测仪很快发出了警报:结果为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看到这个数值,驾驶员面露难以置信的表情,连说自己晚上并没有喝酒。同车的妻子也坚称丈夫的确没有喝酒,如果喝酒了,自己也坚决不会让老公开车的,一定是民警的酒精检测仪存在问题,并且坚决要求民警给丈夫再测一遍。结果第二次检测数值相同。

  经过仔细询问,民警才了解到,驾驶员廖某当天中午自己在家吃饭时,喝了一小瓶劲酒。过了8个多小时,妻子要求他开车送自己外出办事。夫妻两人都觉得廖某体内的酒精应该早就消耗了,不存在酒驾的问题。

  民警经过网上查询,发现廖某曾在2013年12月份,因酒后驾驶被上海浦东交警处理过,这次属于二次酒驾,还需要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