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高新区质安站发布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自2019年12月27日起至2020年5月底,在高新区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整治有四个重点: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未制定风险识别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施工现场使用的乙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动火动焊、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敷设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或配备不全、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在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建筑工地使用场所(如食堂等)气瓶间设置不合格、超量存储气瓶,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问题。

  同时,计划到2020年5月中下旬,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高新区安委会。本次集中整治要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偏松偏软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通过集中整治,将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淄博高新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案还明确指出,在集中整治期间,凡发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行动迟缓的责令停工整顿,情节严重的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和园办,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