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31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财政厅网站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出台《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用以加强和规范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提高基金运作效率,防范基金运营风险,切实增强基金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牵引作用。

  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分为总则、绩效评价内容和指标、绩效评价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附则等5章20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以及两个特别加分指标。其中,政策效应一级指标主要考核基金招商引资情况、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情况以及基金支持“十强”产业项目情况。投资运营一级指标重点考核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基金投资项目数量以及基金返投山东省内情况。管理效能一级指标主要考核基金风险防控、规范运营等情况。除此以外,基金投资企业上市情况、基金信息宣传或受表彰情况,一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评价结果采取等级评级形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按一定权重纳入新动能基金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与公司负责人薪酬挂钩。

  闪电新闻记者 贺晓菲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