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凌晨3时,济南槐荫公安分局中大槐树派出所民警接到了辖区群众的报警电话,称他的车遭贼了。随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经审查民警得知,宋某常以偷盗为生,于今年10月份刚刚被刑满释放。如今宋某因“重操旧业”,被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处罚。

  记者从中大槐树派出所民警处得知,该报警人住在济南市裕园小区,当时他的车停放在小区内的道路旁,凌晨他突然听到自己的车报警器响了,隐约看到车内有人,车主就抓紧打了110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车内一名男子坐在驾驶室,当民警对其询问时,该男子神色紧张,无法出示车辆相关证照及车钥匙。民警现场盘问后,该男子供述其盗窃车内财物的行为,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继续审查。

  这名盗窃男子姓宋(男,临邑人,31岁),今年10月份因盗窃罪刚刚刑满释放,现在济南无业也居无定所,平时靠顺点面包、火腿肠维持生活,如果说有点什么“经济来源”的话,就是靠这种盗窃车内物品。而且他的盗窃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全靠“运气”,他先会选择小区等车辆集中的场所,然后徒手拉车门,如果碰到粗心的车主没有锁车,他就会将车内物品偷走。

  目前,宋某对其拉车门盗窃车内现金31元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宋某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十五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