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9日讯 12月19日,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山东》节目播出第41期,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问政。本期节目中关注了医疗废弃物处理企业纳税的问题。

  2003年我国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明确要求,为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各地要建设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医疗废物。目前,山东省每个地级市都建立了至少一家医疗废弃物处理企业。然而,对于这类企业的纳税问题,各地的标准却是五花八门。

  枣庄永进医疗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是枣庄市唯一的一家医疗废弃物处置专业公司,全市近2000家大大小小的医院、诊所、村级卫生室等,每天产生的近10吨医疗废弃物,都会运到这里进行处理。公司按照政府定价向医疗机构收取一定的处置费。目前这家公司按照13%的税率纳税,享受70%的即征即退政策。但公司财务人员表示,享受这个优惠政策之后,和以前相比,税负实际上增加了5%到6%。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理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以及2009年关于处置危险废物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中,医疗废物处置企业享受免征营业税的待遇。2016年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之前的优惠政策在枣庄并没有延续。他们要按照工业类企业标准纳税,从免征税到征收13%后即征即退70%,李汉华说,企业的负担增加了不少。与枣庄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情况类似,临沂永杰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也是按照13%的税率纳税之后即征即退70%。同样是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在德州,执行的税率却和枣庄、临沂不一致。

  德州市德城区税务局大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主营医疗废物处置的企业应按照服务类企业交税。

  而到了泰安市,税率又出现了新变化,当地的医疗废弃物处理企业目前并不需要交税。这家公司提供的发票上,直接备注了免税字样。

  都是医疗废弃物处置企业,为什么有的按照13%交税,有的按照6%交税,有的却不需要交税呢?

  同样是医疗废弃物处置企业,在不同的市,税率却有高有低。枣庄临沂税率13%,交税以后可以享受即征即退70%;德州则按6%收税;在泰安可以享受免税。税率差别这么大,合理吗?

  问政现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局长王献玲表示,同类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应承担的税率应该是统一的,而出现如此“任性”的情况,是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没有尽职尽责。

  针对短片中有企业反映营改增后企业负担反而加重的情况,王局长认为这种情况不应该出现,“一方面要统一税率,再一个医疗垃圾处理应有一些优惠政策,省税务局将抓紧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医疗垃圾处理行业应该有更优惠政策。”

  王局长同时表示,对这类企业优惠的权力不在省里,接下来将积极向上争取,与其他省共同呼吁。“税不单单为了收入,更为了调节社会公平、保护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可持续发展。”

  闪电新闻记者 张煜晴 白少光 王雪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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