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求这俩贼的心里素质,滕州这俩贼盗窃如“搬家”一样泰然自若
12月12日,记者从枣庄市公安局获悉,枣庄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系列搬家式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单某某、刘某先后多次在滕州市进行搬家式盗窃,多选择家中无人院落将家中物品洗劫一空。
据悉,2019年4月份至2019年7月份期间,滕州市羊庄镇、木石镇、官桥镇发生多起搬家式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多选择家中无人院落,进家后将家中家电、衣物、厨房用具和日常生活用品洗劫一空,涉案价值3万余元,对老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破坏。
接警后,滕州市局刑侦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立即开展侦破工作,经现场勘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均为凌晨时分,作案方式均为翻墙入院或铰钳剪锁进入受害人院落,进入现场后嫌疑人将家中家电、粮食、衣物、厨房用具等生活用品洗劫一空。
经案件串并、分析研判,犯罪嫌疑人单某某(男,37岁)、刘某(男,33岁)被抓获归案。经查,2019年4月份至2019年7月份,二人多次窜至滕州市羊庄镇、木石镇、官桥镇等地,采取翻墙入院或铰钳剪锁进入受害人院落盗窃作案20余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