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要求自今年12月1日上午8点起,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届时淄博市将开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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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下午,记者在淄博市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通气会上获悉,11月22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决定自今年12月1日上午8点起,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届时,货运车辆在驶入高速公路前,应当进入称重检测车道接受检测。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货运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禁止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显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就近引导至超限检测站(点)或者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场所接受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劝返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非现场处罚。禁止货运车辆驶入实施货车管控措施的收费站。擅自驶入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11月27日下午,淄博市交通运输局针对该项工作已发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如无特殊情况,将于下月1日上午8点起按上述规定开展检查,确保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越来越好。

  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