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小区物业和居委会下发通知称,要维修部分消防设施,涉及维修资金约69万元。

  “去年交房后我们小区的消防设施就一直没有消防用水,现在突然得知要用维修资金维修,这才交房没多久,我们都很不理解。”11月4日,宏瑞星城小区的不少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和居委会联合发出通知,要动用维修资金维修消防设施,这引起了业主质疑。对此,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通知只是涉及“高层用水”,并不存在维修一事,但这样的说法与相关通知上的说法有矛盾。小区物业经理则表示“没必要回答”。

  记者从七贤街道德贤社区居委会获悉,他们已收到许多业主的投诉,准备开会商议此事。

  业主投诉:交房没多久就要维修消防设施

  去年年初,市中区宏瑞星城小区的一批业主顺利收房,可新房还没“焐热”,不少业主就遇到了糟心事:小区的消防设施要维修,而且要动用维修资金。

  “2018年初交的房,当时就没有消防水,小区里乱停乱放,消防车都进不来……”业主于华(化名)说,大约三四个月前,他在小区楼道内发现了一纸通知,“大概意思就是要整改消防设施,解决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按理说这对业主是好事,然而于华却说,维修消防设施却要使用维修资金。于华告诉记者,11月2日,小区物业和居委会联合发布通知,称要召开联席会议,“说是要对小区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但这个维修要使用维修资金,一共60多万。”这引起了业主的重视,于华表示,维修资金是他们在交房时按照120元/平米缴纳的,如今要一次性使用这么大的数额,这不免引起不少业主的担忧。

  “按理说小区的消防设施在交房时就已经通过验收了,这才交房没多久,就要维修,我们觉得不合理。”业主孙腾(化名)说,“而且具体维修什么,有没有明细,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们业主统统不知情,对此我们表示不认可,希望物业和居委会能解释清楚。”

  不少业主都表示,小区刚交房不久就动用维修资金并不合理,于是将情况投诉至相关部门。

  记者调查:消防月检表时间停留在2018年3月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11月4日,生活日报记者来到宏瑞星城小区。记者发现,小区不少单元楼内的墙上都贴有一张红色的通知单。

  这张通知单名为《关于召开高层用水联席会议的通知》。记者注意到,该通知的题目虽未提及消防设施,但通知里却写着: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加快开展宏瑞星城小区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结合小区现状,需对部分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涉及维修资金约69万元。该通知还称,将于11月8日上午在物业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具体事宜,请居民代表准时参加。落款为七贤街道德贤社区居委会和山东绿地泉物业宏瑞星城项目部,时间为11月2日。

  随后,记者从一栋居民楼的高层向下走去,发现每层都安装了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的玻璃门紧闭,张贴有消防栓、灭火器巡查、检查记录和消防箱月检表。

  记者注意到,消防月检表的时间停留在2018年3月。而消防栓、灭火器巡查、检查记录从今年1月份开始,相关项均不存在问题,但检查的时间却截止到今年9月3日。

  记者在小区内询问了多位业主,大多都表示不清楚维修消防设施一事,“维修资金是我们业主缴纳的,怎么用也得我们业主说了算吧。”一位业主说。

  ■各方说法

  山东绿地泉物业:小区消防设施目前正常使用

  随后,在业主指引下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山东绿地泉物业的前台上摆着一摞通知单,与张贴在楼道内的通知单看似无异,记者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将通知单收了起来。“这个是牵扯到高层用水的,不是消防设施。”前台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的消防设施目前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坏等问题。然而,这样的说法却与通知中“需对部分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涉及维修资金约69万元”一说自相矛盾。

  对此,工作人员给记者提供了物业姚姓负责人的电话。记者随后拨打此电话,表明身份后,就业主想知道的维修资金用于消防维修的哪些方面,为什么要维修等问题询问了该负责人,对方却反问记者:“你知道消防维修要维修什么,都有什么步骤吗?”

  对于记者的问题,这名姚姓经理称“没必要回答”,直接挂断了电话。

  德贤社区居委会:已收到业主投诉正准备开会商议

  11月4日,记者来到市中区七贤街道德贤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宏瑞星城小区三期确实刚交房不久,发布通知的其中一方确实是居委会,他们也收到了许多业主关于此事的投诉。“具体情况我也说不清,现在领导正准备开会商议这个事。”该工作人员说。

  随后,工作人员留下了记者的问题和电话,称会向领导反映并予以回复。截稿前,记者未收到居委会的回复。

  律师说法用维修资金需业主同意建议尽快成立业委会

  针对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等问题,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阳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维修资金的使用等是由小区的业委会掌握的,若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居委会作为代管方,但使用维修资金也需要征得业主同意,再向主管部门申请。

  记者了解到,根据《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维修资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办法》中明确,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像这种情况,刚交房的小区就使用这么大数额的维修资金很少见。”甄恩阳说,根据相关规定,如要使用维修资金,也应对涉及的相关资金使用内容等进行公示,“消防设施的维修如果涉及招投标,相关程序也要对外公示,还包括向相关部门申请的程序等等。”

  “如果业主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面有异议的话,建议尽快成立业委会。”甄恩阳说。

  (生活日报记者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