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曾报道《滕州村民反映有人私自填塘建房,相关部门迟迟没说法》一事,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此事终于有了下文。

  2019年9月初,壹粉“天文2603”通过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发来情报称,滕州市龙泉街道西大庙村有人在承包的鱼塘里私自填塘建房出售,曾多次反映,相关部门也介入调查,但迟迟没有结果。壹粉表示,不管是不是违建都应告知村民,要有个说法。9月4日至5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曾分别到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滕州市龙泉街道办事处采访,两方均表示将会积极调查,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公告内容为:据群众举报,位于滕州市龙泉街道西大庙居北侧、荆泉路东侧、无名路南侧、无名路西侧三处鱼塘区域内及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房屋、地基等),为违法建筑(附:西大庙居北侧三处鱼塘现场勘测定界图)。因以上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目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或当事人不配合接受调查处理,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泉执法中队主张权利,提供许可手续,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届满,仍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按无主违法建筑认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