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义务教育学生一个都不能少,淄博市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14日,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转入转出学生按规定及时办理手续,对辍学学生要及时走访劝返,确保义务教育学生100%入学,确保小学五年巩固率为100%,初中四年巩固率为99.7%以上。
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防止辍学的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县市区政府一乡镇街道政府一村(居)委会一学生家长”一条线、“县市区教育局一学校一班主任一学生”一条线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学校每学年要建立班级学生花名册,加强学籍管理。对转入转出学生按规定及时办理手续,对辍学学生要及时走访劝返,确保义务教育学生100%入学,确保小学五年巩固率为100%,初中四年巩固率为99.7%以上。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每年秋学期开展1次中小学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信息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库、孤残儿童数据库数据比对核查,甄别疑似失学儿童少年信息。结合教育部数据和省级排查结果,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协同乡镇街道采取“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入户到人的方式逐一核查失学辍学情况,归类统计,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少年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
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对病残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群体入学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完善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辍学学生标注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疑似辍学、辍学、返校复学标识,准确掌握失学辍学动态信息。做好劝返复学。深入分析失学辍学原因,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扎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留守儿童,加强亲情关爱和学业辅导,引导他们树立健康的人格,增强学习信心。对随迁子女,加强沟通联系和教育引导,防止辍学现象发生。对残疾儿童少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工作流程,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有评价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评估,结合残疾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意愿、教育安置评估报告、本地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通过随班就读、在特殊教育学校入学、送教上门及康复机构医教等方式,妥善安置入学,并将其纳入学段学籍管理。就读(送教)学校要做好辍学学生入学、劝返复学的记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入学和劝返复学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协调乡镇政府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协调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督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一家一案,一生一案”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一个不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樊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