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付费培训后难以自行择业,27名飞行员离职后遭起诉 

  几年过去,因种种原因,培训合格的学员们未能得到安置;学员自谋出路,南山集团追要流转费、垫资管理费。否则,公司保管的飞行执照、技术档案不予转出。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有27名南山公司飞行学员,既无工作又被限制选择签约下家单位。

  2019年9月17日,失业在家大半年的高磊,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的一纸传票。山东南山国际飞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司)因合同纠纷,诉其赔偿飞行员流转费和垫资管理费51.75万元。此案预计将于2019年10月31日在龙口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高磊说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但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9月17日,高磊收到南山公司起诉偿还流转费的法院传票。受访者供图

  2012年9月,南山公司与高磊签订了《飞行培训合同书》,合同约定,南山公司付费将高磊送往国外航校培训,培训合格后,高磊需在南山公司兴办方南山集团旗下的航空公司任职或南山公司任教20年,如学员未完成合同年限擅自解约,应双倍返还公司垫付费用,支付一定违约金。

  然而,几年过去,因种种原因,培训合格的学员们未能得到安置;学员自谋出路,南山集团追要流转费、垫资管理费。否则,公司保管的飞行执照、技术档案不予转出。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有27名南山公司飞行学员,既无工作又被限制选择签约下家单位。时间最长的,已有5年无工作、无收入。

  有律师认为,合同约定双方明显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比如,安置就业周期多长、公司造成学员不能就业的责任,合同中均未约定。

  意料之外的失业

  《飞行培训合同书》显示,南山公司是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设立的、具有民用航空器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资格的CCAR-141部航空培训机构。在我国,类似航校有约30家。

  高磊回忆,合同签订前,他们被南山公司安排进入旗下的南山航空学院,进行为期半年的地面飞行理论学习;2013年3月,高磊被送到美国奠基石航空学校(Cornerstone Aviation INC)训练。当年9月、10月,南山公司又分两批次将35名学员送到国外同所航校。

  一年后,学员们取得美国联邦航空局签发商用驾驶员执照。回国后,学员又在南山公司连续飞行训练十余小时,直到2014年至2015年间,高磊和同学张恺终于通过考试,将国外飞行执照换发成中国民航局核发的商用执照。

  2014年12月3日,高磊首次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受访者供图

  张恺说,当学员们问起什么时候可以安排工作,公司告知先回家等通知。2015年至2019年,公司市场部始终答复他“再等等、再等等,正在积极给大家协调单位。”

  张恺曾电话和南山公司交涉,要求公司发一点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费,“公司说前期给你们花了那么大代价培训,你们也要理解下公司,再克服下困难。”

  事实上,在南山公司与高磊签订的《飞行培训合同书》上,并没有对安排就业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合同第二部分“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7条规定,“甲方(南山公司)将视情况独立决定在乙方培训合格后是否与乙方签订在甲方从事飞行教学工作等内容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学员应无条件答应。律师李建军认为,上述合同约定明显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公司有权利决定是否与学员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约定做出决定的期限,这显然不当。

  2016年5月10日,南山公司与高磊签订流转费偿还协议。受访者供图

  五年了,张恺没等到安置的就业岗位,也没领到一分钱生活费。

  想转飞行档案 先缴流转费

  等待南山公司安置就业遥遥无期,学员开始自行寻找下家单位。

  南山公司与学员签订的《飞行培训合同书》内容显示,全部费用由公司垫付,但学员需在南山集团旗下的航空公司或学校任职任教20年,待遇等同于同行业标准。如学员未完成合同年限擅自解约,除双倍返还垫付费用外,还需根据市场情况支付不少于垫付费用30%的违约金。

  针对公司约定“学员需在南山集团工作20年”的法律依据,9月18日,南山公司市场部经理范玉峰通过微信回复新京报记者,公司最近比较忙,暂不便接受采访。

  律师殷清利认为,《飞行培训合同书》约定“学员未完成合同年限擅自解约,应双倍返还南山公司垫付的费用外,还需根据市场情况支付不少于垫付费用30%的违约金”的条款,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因此,合同书中该条款应当确认无效。

  一位航空业内人士称,航空公司要求飞行员服务年限,虽然没明确写到法律章程,但这是一个行业内的约定俗成。另外,飞行执照和技术档案被保管在服务单位,也是行业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飞行执照和技术档案,是飞行员从业的唯一资质。

  2012年南山公司招飞简介显示,公费培养、签订劳动合同。受访者供图

  有学员找到新的下家单位,向南山公司申请移交保管的飞行执照和技术档案被拒,原因是未缴纳流转费和垫资管理费。

  “天眼查”内容显示,山东南山国际飞行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上述飞行员系该公司成立后首批招录培养。

  上述业内人士分析,南山公司新创建通航飞行板块,可能急需培养、录用部分飞行员。然而,这批学员培训成功后,恰遇2014年底通航业不景气,学员就业遭遇寒冬。

  高磊深谙培训飞行学员的成本之高。即使一名成熟的飞行员跳槽,由于每个航空公司的机型不同,入职新单位也需培训训练,仅此一项就需40万元。另外,每年熟练度检查训练、复训等也需40万元。这也是航空公司保管飞行员执照,要求服务一定年限的根本原因,防止投入后人员流失。

  学员间相互统计,目前18名学员与南山公司签订了流转费补偿协议、2名学员被新单位出资承担流转费,飞行执照和档案才被南山公司转出;7名学员因无力偿还55万至60万元的流转费,执照和档案仍被保管在南山公司。

  能力不足还是公司责任

  高磊是被南山公司起诉追要流转费的第一人。

  2016年5月10日,高磊与南山公司签订《飞行学员流转费偿还协议》。双方约定,高磊偿还南山公司55万元流转费和垫资管理费6.75万元,分期5年还清。认缴完约定首付款,南山公司为高磊移交了保管的技术档案、执照相关手续。

  那时的高磊,终于通过杭州一家航空公司的面试,但对方不承担流转费。新京报记者从航空业内人士了解到,2015年之前只要具有飞行商用执照,飞行员流转费多由用人单位承担。2015年之后,中国通用航空业遇冷,少有用人单位再买单。

  然而,高磊入职新单位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6000元,转正后11000元,“除去每月妻儿老小生活开支,刚开始都剩不下钱。”断缴尾款后,2019年5月15日,高磊收到南山公司市场部催缴尾款的手机短信通知。 

  另一位同学杜天跃缴付首付款后,同样也断缴了约定尾款,理由也是无力偿还。最近,他也收到南山公司的电话催缴通知。

  与其他至今赋闲在家的学员不同,高磊的第一次就业,其实是由南山公司介绍安排的。

  2013年4月12日,高磊在美国奠基石航空学校培训期间拍照。受访者供图

  2014年7月,南山公司、天津杰普逊飞行学院有限公司(杰普逊飞行公司)、高磊,三方签订《飞行员借调三方协议书》,协议约定,南山公司负责将高磊飞行档案转到杰普逊飞行公司名下管辖,借调岗位为飞行教员,借用期6年。

  然而,高磊被借调半年,就因飞行教学能力不能胜任公司要求,被杰普逊飞行公司终止飞行训练。9月18日,杰普逊飞行公司飞行标准部长李文文证实,上述情况如实。

  南山公司市场部经理范玉峰说,送国外的学员回来后,公司旗下南山航空学院只接收了部分学员,剩余学员都推荐到其它单位就业了。“高磊是因个人问题被人家辞掉。当时一共推荐8人到杰普逊飞行公司,至今,7人在那里都很好。”

  南山公司诉高磊偿还流转费消息传开,多名涉事学员自发组建维权群,声援高磊维权到底。

  律师殷清利说,南山公司与学员所签订的《飞行学员流转费偿还协议》,是以《飞行培训合同书》中关键条款“学员未完成合同年限擅自解约,应双倍返还南山公司垫付的费用外,还需根据市场情况支付不少于垫付费用30%的违约金”为依据,双方所签订的还款协议,亦因前因条款无效而无效。

  殷清利建议,针对学员目前所遇到的问题,学员可以就南山公司违约、培训条款无效、还款协议无效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

  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