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重大隐患,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是总有少数司机不当回事!有些人以为自己技术娴熟,即使喝酒后开车也没有问题,但不管是老司机还是新手,都不要心存侥幸,特别是驾驶营运车辆时更应该遵纪守法。

  8月29日上午8时许,聊城高速交警东昌府大队执勤民警在执法站执勤途中,发现一辆号牌鲁P****重型半挂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带其作进一步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测试显示结果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因货运司机候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聊城高速交警东昌府大队民警对驾驶员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李晓辉 段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