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8月8日讯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黄河大堤堤防养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黄河大堤兼做公路时,我省黄河大堤陈山口、寿张收费站可以对过往车辆收取堤防养护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通知还明确,警车、军车、救护车、消防车、防汛车以及沿黄从事农业生产的车辆免收堤防养护费。

  通知要求,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内容,自觉接受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上述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

  记者注意到,与2014年公布的黄河大堤堤防养护费收费标准相比,最新的标准在之前单一的货车吨数和客车座位数指标之外,又增添了火车/专项作业车总轴数(含悬浮轴)以及客运车车长的考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