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捡”走别人一箱1.2万元的茅台,算不算盗窃?
将一箱价值1.2万元的茅台酒放到运货车前,离开不到两分钟,茅台酒被人拿走了。拿酒者到底算非法占有还是盗窃?
律师表示,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然而因为警方未予立案,虽手握视频,却因找不到对方无法主张权利,事情也因此陷入僵局……
一快递员将一箱茅台酒放到运货面包车前,就在他去附近洗毛巾不到两分钟的时间里,茅台酒被人拿走了,虽然视频监控拍下了酒被拿走的过程,但因找不到将酒拿走的人,快递员只能给商家赔偿了1.2万元。商家承诺,只要快递员找回茅台酒就退还赔款,快递员希望拿酒的人能把茅台酒还给他。
当事人
离开不到两分钟
一箱茅台酒被人拿走
张先生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快递员。7月6日下午2时许,他在西安市朱宏路范南村新福兴纽约城南门附近取货时,一箱飞天茅台被人拿走。
张先生说,当时一商家要给外地发30件飞天茅台酒,他取货后又到另一个地方取货,期间发现其中一件酒有问题,就拿出来放到了车前面,之后他就到不远处的药店里去洗毛巾,可当他回来时茅台酒就不见了,“我离开面包车总共也就不到两分钟”。
张先生赶紧到小区物业调取监控。监控显示,张先生离开面包车后,一黑衣男子和一白衣女子曾走到面包车前,男子发现面包车前的酒箱后,先是用脚踢了两下,然后弯腰拿起箱子离开。张先生说,箱子里装的就是茅台酒。
之后,张先生将此事告知发货的商家,商家得知丢了一件茅台酒后,因担心再次发生丢失状况,将剩余29件也收回去了。另外,还要求张先生赔偿损失12000元。“我两个月工资都不够赔。”张先生说,他希望拿酒的人把酒还给他,或者有人能提供两人的线索。
随后,张先生向警方报案,但警方未予立案。
财物被拿走时不在保管人看管范围内不算盗窃
7月9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委托张先生发货的商家。商家表示,他原本是发30箱茅台酒的,得知其中一箱丢失后,由于货值较高(每箱茅台酒12600元),他担心货物安全就收回了剩余的酒,并提出应由张先生负责赔偿丢失的那箱茅台酒,最后张先生赔给他12000元。不过,他与张先生签订了书面协议,只要张先生找回那箱丢失的茅台酒(要求必须是丢失的那箱,是商家自己的货),他就把钱退还给张先生。
黑衣男子的行为算不算偷?为何警方未予立案?
9日,记者就此咨询了一位资深刑侦民警。该民警表示,盗窃一般是指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东西放在路边被拿走算不算盗窃这个要看占有的状态。如果东西放在路边,人也在不远处,该物还处于自己所占有或者控制的状态,他人秘密窃取就算盗窃。如果茅台酒被人拿走时,保管人没有在现场,茅台酒也不在保管人看管范围内,由于没有法律规定的秘密窃取行为,是无法定性为盗窃的。具体到此事,拿走酒的人可能认为放在路边的茅台酒属于遗忘物或遗失物,这样被拿走的话就应该属于自诉案件。
被拿走茅台酒价值超过1万元
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判断男子是否构成盗窃,关键看茅台酒是否在张先生可控范围内,如果茅台酒在张先生可控范围内或者在张先生的视线范围内,男子的行为就属于盗窃。如果张先生已对茅台酒失去控制,或者将茅台遗忘在车前,而男子又认为此茅台酒属于他人的遗忘物,那么男子的行为就不属于盗窃。
但是,如经鉴定茅台酒的价值超过1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起诉的才处理。”
男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又因此罪属于自诉案件,张先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依法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如果经鉴定,茅台酒的价值不足1万元的,张先生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还茅台酒或赔偿损失。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舒表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否则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王舒说,一箱茅台酒价值较高且放在车旁边,这显然是别人暂时放在那里或者忘到那里的东西。对于拿走茅台酒的人,他将价值较高的财物占为己有,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就属于刑事犯罪,达不到数额就属于民事侵权。如果法院认定拿走茅台酒的人构成犯罪,那他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受害人损失进行赔偿。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