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公安交警部门予以处罚,本应该牢记教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然而,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执勤三大队民警近期查处的这三人却不知悔改,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查获,因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三人接受相关处罚的同时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2019年6月10日14点30分左右,马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鲁P39***的银色本田小型普通客车沿花园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东昌路花园路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执勤交警查获,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公安网络查询,马某某为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6月21日对马某某采取行政拘留强制措施,拘留至聊城市拘留所行政拘留3日。

  聊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一次酒驾,终身记录,二次酒驾必须拘留。自觉养成安全文明守法的良好出行习惯,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