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枣庄6月19日讯(记者 秦政)职工辛勤工作,理应拿到相应的工资报酬,但却有不法分子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日前,枣庄市一家公司的经营人张某某就因为拖欠职工工资被警方“找上了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2019年4月,枣庄市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到高新公安分局称,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拖欠职工工资,请警方依法介入。

  接报后,高新公安分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走访调查、外围取证等工作,通过立案调查,迅速查明了案情,锁定了涉案人员。

  经查,今年54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济宁市任城区人,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他作为枣庄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 的实际经营负责人,以企业经营不善等理由拒不支付其公司职工的工资,逃避支付13名职工报酬合计91560元,经薛城区人力保障部门多次责令其改正仍拒不改正,已经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5月3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主动投案,并于将9万余元欠薪全部偿还于企业职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