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设区后发布首个购房风险提示:济阳楼市量价稳定 不存异常波动
最近,有自媒体公众号不断推送各种解读济阳楼市文章,有的唱多,有的唱衰,对购房者心理预期带来一定影响。4月26日,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称济阳区当前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约13个月,去化周期属于市场平稳阶段,并建议购房人不要盲目购买没有法律保障的、五证不全的商品房。
遏制自媒体炒作向社会澄清市场真实状况
4月27日,济阳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证实,该则购房风险提示确实是他们发出的,主要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部分自媒体对济阳市场的解读带有误导性,二是济阳新建商品房销售平稳,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处于合理区间,不存在异常波动。因此,他们认为有必要加以澄清,提醒购房者谨慎购房。
“济阳楼市走进阴雨天”“一季度卖地7.4亿,济阳楼市何时能消化完”……4月以来,类似以解读济阳楼市为主的自媒体文章流传颇多。上述人士称,他们注意到近期不少房企和自媒体不断发布各类信息,甚至“任性解读”数据,一定程度上误导、诱导了购房群众,增加了市场的不稳定性。
购房风险提示还称,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济阳区新建商品房销售进入了平稳阶段,经分析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后台库存数据,当前济阳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约13个月,去化周期在12-18个月属于市场平稳阶段。
“市场稳定后,开发商加大促销力度,其中很多借学区房宣传,容易误导购房。”该人士称。
楼市调控14个月官方称异常波动已遏制
2018年2月14日,原济阳县住建委根据当时市场状况出手调控,济南首个县级“限售令”,同时限贷、限价。调控效果如何?14个月后,济阳区住建部门在这则购房风险提示中称“2018年春节前后市场的不理性异常波动得到了初步遏制”。
去年济阳楼市调控新政出台后,当年3月底,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总体规划草案公示,济阳为先行区“一体两翼”规划中的东翼。受规划利好、撤县设区预期和城市更新拆迁因素影响,济阳楼市在调控政策出台后房价仍有一番上扬。进入下半年后,受全国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影响,及至2018年8月国务院批复济阳撤县设区,各种利好已被“透支”,济阳楼市继续向上的动能不足,进入盘整局面。
今年4月26日,济阳区住建局发布的购房风险提示中,可以确认的是:在楼市逐渐回归理性的大环境下,济阳房价不理性异常波动已得到了初步遏制;新建商品房销售平稳,去化周期在12-18个月的平稳阶段。
上述负责人士告诉记者,截至今年4月,除了春节放假因素,商品住宅月平均成交量在500套左右,目前市场可售套数7300—7500余套之间。“济阳商品住宅均价7500元左右,已经有所回落。”该人士表示,现在个别楼盘精装房价格较高,多数楼盘价格也有所调整。
济阳频发购房风险提示两年来已3次
这不是济阳第一次发布购房风险提示。自2017年2月以来济阳行业主管部门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
2017年2月13日,原济阳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发布购房风险提示,称“受各种因素影响,近期新建商品住宅的销售出现异常波动,少数群众出现了恐慌情绪,非常不利于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建议购房人不要盲目购买没有法律保障的、五证不全的商品房”。
2017年5月底,原济阳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再发购房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一定要查验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取得预售许可的楼盘,风险较大,不要预定或购买。
2019年4月,济阳设区后发布首个购房风险提示。
对比这几次购房风险提示的背景可以发现,2017年2月和5月济阳两发风险提示是基于济南2016年“12·26”和2017年“4·20”两次楼市调控,主城区楼市调控逐级加码,而济阳不限购限贷,楼市投机资金向周边外溢,加之北跨、撤县设区利好,以及当时房源供应紧张,在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下,济阳楼市出现过热的现象。
2018年2月济阳出手调控楼市,尽管当时房价仍在上行,但很多人认为这与一个月后的先行区总体规划草案公示不无联系,或是行业主管部门封堵楼市炒作空间。
今年以来,济阳区土地市场居住用地供应不多。截至4月26日,总共成交2宗居住用地,另有1宗居住用地、4宗商业金融用地流拍。更现实的背景则是,楼市整体环境回归理性,济阳房价亦有所回落,于是有房企和自媒体不断发布各类信息,一定程度上误导、诱导了购房群众,增加了市场不稳定性。从这一点看,济阳区发布的最新一次购房风险提示,则是在中央再提“房住不炒”背景下,防范市场大起大落。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前不久济南市住建、公安两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承销机构、个别媒体、自媒体及个人散布不实、不良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行为,带来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并向社会通报处理结果。上述人士称,区住建局和当地网信办沟通后,对自媒体散布不实信息会约谈其运营者,目前已有自媒体公众号开始收敛。
济阳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
1。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不得买卖,任何形式的预定、排号、入会、认筹等均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可在售楼场所查看有无预售证,也可登录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jncc.jinan.gov.cn/),通过“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宅与房地产网—在售楼盘”栏目查询。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置业顾问作出的各类承诺(如凭合同入学、减免物业费、售后包租、即买即升值等),建议购房人要求开发企业写入购房合同或书面承诺,否则存在一定风险,请谨慎判断。
3。欢迎社会各界保存证据、积极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规销售行为,亦请购房人不要盲目购买没有法律保障的、五证不全的商品房。
来源: 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