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中高考期间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一律不准夜间施工,考点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全天禁止施工作业……4月24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适用于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十一、暑期、汛期、中高考等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在五一、十一节日前夕,参建单位要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清零;节日期间和黄金施工期,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一旦发现并经查实,严格执行上限处罚。中高考期间,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外,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一律不准夜间(当日22点至次日6点)施工;全市考点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全天禁止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序需要不能停止施工的,要提前做好考试前和考试期间施工计划并对外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并采取措施降低噪音污染。

  暑期严格落实高温天气停工规定,日气温在30℃至35℃时,各工地从12时到14时停工;35℃至37℃时,各工地从11时到15时停工;37℃至40℃时,各工地从11时到16时停工;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停止施工。暑期高温施工作业期间,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当日天气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提示,严格落实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因气温高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向工人供应防暑降温饮品、及时发放防中暑药品等。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工地的督导巡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媒体曝光、移送行政处罚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