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日前批复了《山东能源龙矿集团山东龙郓煤业有限公司“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冲击地压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并给予2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2018年10月20日,山东龙郓煤业有限公司1303工作面泄水巷及3号联络巷发生重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21人死亡、4人受伤。山东省政府成立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多个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聘请国内知名教授、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事故发生区域,煤层埋藏深度达1027~1067米,煤岩体承受的自重应力高;受采掘、地质构造以及巷道临近贯通等因素影响,事故发生区域的地应力更加集中;采用的防治冲击地压措施没有有效消除冲击危险,事故发生当班,在掘进、施工卸压钻孔扰动和附近断层带滑移的影响下,诱发冲击地压事故。

  根据调查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山东给予2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对时任龙郓煤业总经理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且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时任龙郓煤业总工程师和分管采掘副总经理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时任龙郓煤业党委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事故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