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将至,山东省第3号总河长令和省政府《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要求,汛期前要做到现有“乱占”、“乱建”、“乱排”等各类问题全部清零。为确保汛期行洪安全,4月8日上午,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拆除减河西大堤(东方红路与东风路之间)阻碍行洪的铁皮房等建筑物

  据悉,该处建筑物为宋官屯街道刁李贵白姓村民私搭乱建。4月7日,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德城河务局下达《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尽快拆除建筑物,恢复原状,其拒不执行。4月8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员依法对该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消除行洪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及居住安全。

  目前,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