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围栏上悬挂着收费标准公示牌。停车场围栏上悬挂着收费标准公示牌。
口罩男偷窃山地车。口罩男偷窃山地车。

  明明是有人看管的停车场,为啥停在那里的山地车被偷走却不能获赔?最近,济南市民吴先生一直在为这件事犯嘀咕,他认为停车场应该赔偿,而停车场运营方则称,免费停车不用赔偿。

  自行车刚买8天就被偷

  “3月2日,我给妻子买了一辆美利达山地自行车,裸车价格是3800元,加上码表等设备,加起来一共花了5000多元。”吴先生说,“3月10日下午5点多,妻子骑着刚买的自行车到恒隆广场吃饭,把自行车停在泉城路北侧停车场里,晚上9点多出来时,却发现山地自行车不见了。”吴先生气愤地说,那辆山地自行车刚买8天就丢了,更可气的是,停车场还有人看管。事发后,吴先生和妻子赶紧报警。

  监控拍下偷车口罩男

  “我们报案后,民警调取了停车场附近监控,监控显示,是一名戴口罩的男子偷走了山地自行车。”3月20日下午,吴先生提供了他用手机拍摄的一段监控录像。

  监控显示,3月10日晚7点34分,一名戴着口罩、穿黑色外套的瘦高个男子站在恒隆广场北门附近台阶上四处张望,随后他走到停车场并掏出一把钳子,来到山地自行车旁将车锁撬开并推走。

  这段视频只有1分11秒,内容包括戴口罩的男子四处张望到开锁、骑走的全过程,其中开锁时间只有几秒,而且如果不仔细观察,看不到男子右手拿着一把钳子。

  停车场拒绝赔偿

  “这个停车场是收费的,电动车、摩托车都收费,不过自行车免费。”吴先生说,停车场有一名专门负责收费的管理员,他认为管理员应看管好车,并赔偿丢失的自行车。

  “他们说这个停车场只提供停车的地方,不负责看管。”吴先生说,他向停车场运营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但运营方工作人员却说,丢失的自行车不归他们管。

  3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泉城路恒隆广场北侧的停车场,围栏上悬挂着停车收费公示牌,自行车停放免费,其他类型车辆收费价格是每次1元至4元不等。

  记者注意到,该停车场有一名专门负责收费的管理员,“我只负责收费,车子丢了就得报警。”

  运营公司:

  自行车免费停不该赔

  “停车场是公共区域,设置这个停车场是出于市容市貌的考虑,而且可以保障车辆停放。”3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停车场运营服务公司——济南历下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泉城路路边停车场收费依据已进行了公示,所收费用是占地服务费,不是看管费。

  对车辆丢失后是否赔偿,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对收费的电动车、摩托车和三轮车可以赔偿,但也要确定是否当事人个人原因,如果是当事人自己不拔钥匙等原因导致,那么双方都有责任。

  “自行车是免费停放的,我们不负责赔偿。”该工作人员说,如果自行车需要看管的话,需要跟管理员联系,没联系管理员就没达成看管协议,也就不需要赔偿。

  律师:

  停车场应担部分责任

  针对此事,生活日报记者于3月21日咨询了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阳,他认为停车场应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虽然是免费停车,但现场有管理人员,自行车停放在停车场,就默认达成看管协议。”甄恩阳认为,偷自行车的男子承担主要责任,而停车场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生活日报首席记者 程凌润 实习生 阎玲慧 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