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22日讯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山东将对突发事件处置各环节进行认真核查,出现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提升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能力

  提升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能力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丰富信息报告手段,推动现有信息报告系统互联互通,切实解决信息不共享、不对称的问题。建立统一、高效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用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综合分析风险因素,提高对风险隐患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掌握突发事件信息线索,第一时间转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核实,形成有效联动。县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充分发挥信息报告员作用,确保信息报告行政区域全覆盖、行业领域全覆盖。

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制机制

  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制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理顺信息报告体制机制,健全上下一致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完善信息报告业务培训、管理制度等。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提高信息报告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简化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着力解决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准确、要素不全面的问题。加强应急值守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应急值守力量,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备吃苦奉献精神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应急值守工作岗位,通过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带动信息报告工作质量的提升。

严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追究

  严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追究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加强对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信息报告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到人。严肃责任追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倒查机制。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省应急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各环节进行认真核查,尤其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间和报告范围,出现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