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教督办[2015]4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7号)要求,3月7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召开了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培训会。会议传达了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精神,对山东省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从山东省抽取了济南市中区、枣庄市中区和峄城区、东营河口区、烟台龙口市、潍坊安丘市、济宁嘉祥县、泗水县、曲阜市、邹城市、日照岚山区和五莲县、临沂平邑县和临沭县、德州武城县、聊城东昌府区等16个县(市、区)开展四年级和八年级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这次培训会,对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安排、工作程序以及关键环节等进行了讲解,介绍了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问卷调查系统的操作程序等。要求有关市和样本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强化过程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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