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4日讯 近年来,山东省电子商务持续高速发展,网络市场非常活跃,发展势头良好。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18年,山东省网络商品交易主体数量达到55万户,实现网络零售额3294亿元,同比增长26.5%。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迭代升级,微商、代购、直播电商等电商新业态层出不穷,像大数据“杀熟”、强制搭售、刷单炒信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近两年网络购物类投诉连续呈现同比大幅攀升趋势,同比上升203.8%。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坚持日常监管、重要节点监管、重大事项监管相结合,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以《电子商务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通过培训研讨、行政指导、发布倡议、投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法进商户、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对重点电商企业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进行行政指导,并向全省电商经营者发起“诚信至上 守法重诺”倡议。今年将继续发挥行政指导作用,引导电商经营者依法经营并落实法定责任义务。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依托山东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取监测对象,开展“定行业、定时段、定商品”的网络交易定向日常监测。重点加强元旦、春节、“6.18”“双十一”“双十二”等重要节点和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监测。今年将加快完成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优化升级,加强网络交易违法线索的搜集监测,做好电子取证分析协助工作,全面提升网络交易监管的技术支撑水平。针对重点领域和投诉举报多的热点违法行为开展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治理网络传销、侵权仿冒、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假海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