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从事服装批发生意的李某在聊城火车站出站时,被执勤民警带到了聊城所火车站派出所。

  原来李某手持一张他人身份证购买的火车票准备出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发现。民警对其进行现场询问时,李某一直请求帮忙照顾一下,让其尽快出站。发现李某身份可疑,民警决定将其带至值班室进一步查证。

  据李某自己供述,用于出站的那张车票是用妻子的身份证购买的。当民警询问为什么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时,李某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民警还发现李某用于出站的这张火车票是一张短途票,而且票面售出站的位置被人为扣掉了。民警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调查了解。

  经询问李某得知,其票面上售出站为郑州站,但是车票是郓城至聊城,这一反常情况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在询问过程中,李某告知其从事装修工作,在外地打工的。但是民警发现李某衣着打扮光鲜,明显没有说实话。

  民警经过工作,在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中发现一张郑州至兰考同车次的火车票,而这张火车票是李某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的。民警将火车票拿给李某,李某只好将事实告诉民警。

  原来李某今年36岁,山东阳谷人,从事服装批发生意,经常乘坐火车全国各地跑业务,为了节省路费,李某就动了坏心思,琢磨怎么样才能花最少的钱坐火车。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某通过生意认识一个菏泽的同事,告诉他买短途票乘车可以逃票省钱。李某就上心琢磨此道。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李某发现用一个人的身份证不能同时购买同一日期、同一车次的票头票尾,必须使用两个人的才可以,李某于是就使用他自己和其妻子的两个人的身份证,购买同车次的票头票尾进行逃票。后来,李某通过研究发现,用一个人身份证可以购买同日期不同车次的票头票尾,于是李某通过研究车次停靠时间,购买两个时间相近的车次的票头票尾,在通过中转换乘的方式进行逃票。从此李某深陷逃票的乐趣当中,不能自拔。

  经核实,李某自2012年以来使用这两种办法,买短乘长,进行全国各地逃票138次,涉及票款16000余元。当民警告诉李某,他的这种恶意逃票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犯罪的时候,李某才恍然大悟,后悔不已。李某将会因此被铁路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一定时期内限制乘坐火车。目前,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在此,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一定不要企图耍小聪明,钻空子进行违法逃票,一定要依法购票,诚信乘车。铁路警方也将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购票乘车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王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