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月9日讯 在山东省检察院今天召开的以“山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省检察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的各类犯罪。坚持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司法办案来体现服务的态度和力度。

  一是严厉打击损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经营权的犯罪。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等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的犯罪,2018年,批捕侵占、哄抢民营企业财物犯罪168人。滨州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王某等六人组织群众围堵山东惠民惠祥特钢总公司,强行索要污染费,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36万余元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

  二是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2604件3814人,起诉3893件7793人。批捕强买强卖、寻衅滋事,干扰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犯罪451人。

  三是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惩治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犯罪,以及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犯罪,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保护,让他们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抢劫、敲诈民营企业家犯罪74人。

  四是注重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全年共批捕侵害民营企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29人。济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山东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王某侵犯山东凯赛生物商业秘密长达10年的犯罪案件,侵权单位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侵权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临沂检察机关办理的刘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有效维护了“徐福记”等知名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