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月9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从省检察院今天的召开的“山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山东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及背后的腐败问题。

  一是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刑事案件的监督。严防公权力介入经济纠纷,重点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坚决防止将民事纠纷当作刑事案件来办、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2018年,共监督纠正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刑事判决不当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31件。潍坊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立案崔某伪造合同起诉寿光市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造成该公司150余万元财产被冻结长达5年的虚假诉讼犯罪案件,最终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

  二是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依法办理涉产权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共办理涉物权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产品责任纠纷、海事商事纠纷等案件2130件。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监督案件120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4258万元。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违法执行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的“老赖”犯罪,推进解决涉民营企业“执行难”问题。加大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力度,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审查办理,依法监督纠正“小标的大查封”、无法定事由超长时间查封等违法情形,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等方面,向民营企业以明示、暗示等方式索贿受贿犯罪;严惩侵吞、骗取涉民营企业的金融贷款、专项资金、国家财政补贴等职务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民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全年共起诉市场准入、“双招双引”等领域索贿受贿、失职渎职,损害“亲”“清”政商关系的职务犯罪1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