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批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这8个

  12月27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发〔2015〕22号)部署,2016年我省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前期经过自评、初审、打分、公示、展示等环节,确定8个市(县、区)为首批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青岛市即墨区

  济南市

  诸城市

  青岛西海岸新区

  东营市垦利区

  寿光市

  五莲县

  济宁市

  通知要求,首批示范城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形成了许多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各市要结合实际,对标先进,积极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首批示范城市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工作成果,实现更大的突破,推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山东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