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避免和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济南市教育局正式发布重新修订后的《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和此前相比,该应急预案对适用范围、预警等级及响应分级及相应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该预案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天气。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黄色、橙色、红色三个预警等级对应发布各级响应。即: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在应急响应措施方面,黄色预警(Ⅲ级)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所耽误体育课等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儿童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橙色预警(Ⅱ级)时,学校、幼儿园应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学校应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园)体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隔离措施。红色预警(Ⅰ级)时,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在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可采取停课措施,停课期间,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此外,济南市教育局将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宣传法规处等处室,以及各区县教育局、济南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生活日报 记者 张鹏 编辑 孟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