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学生拉9名同学投资,女友却向泉州警方举报了他
20岁的大学生丘某拉了9名同学一起投资,这些同学通过各种方式凑了37万元借给丘某。然而今年,丘某的女友小燕却向丰泽警方报案,把小丘送进了监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诱惑同学网贷投资 频繁借款
今年21岁的小勇,在福州某职业技术学院读书,20岁的丘某是他的高中同学,在福州另一所职业学院读书。两人关系很好。去年4月,丘某找到小勇称,他在给福州的一些大学生放贷款,利息很高,问小勇要不要投钱。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小勇用支付宝借了3000元,并在网上平台借了6000元,加上自己的1000元存款,凑了10000元给丘某。
去年5月起,丘某每月给小勇1000元作为利息。但是仅仅拿了3个月的利息,丘某就开始疯狂的向他借钱,“做贷款赚取利息”“资金周转不来”“女友怀孕要打胎”“爸爸查账要看存款记录”等,丘某给出的理由千奇百怪,此外还让小勇“追加投资”。在小勇没钱的情况下,丘某还教他在各种网络贷款平台借款。
截至去年11月,小勇交给丘某“放贷”的钱有4万多元,而各种理由的借款有3万多元,这些钱大部分是小勇在网络贷款平台借来的。不过,在多个月没有拿到“分红”后,今年2月丘某就微信不回、电话也停机了。
多名同学被骗 女友向警方报案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丘某的高中同学小雅。小雅在厦门某大学就读,去年9月,丘某在微信上联系了小雅,说有一个“校园贷”项目,投进去的钱每周都有3%至7%的分红,邀请小雅一起投资。随后,小雅在网上平台贷了6000元,加上自己的4000元积蓄,总共给了丘某10000元。几天后,丘某让小雅追加投资,并称利润会更高。
去年10月到12月,在丘某的指导下,小雅在多个网络平台操作贷款了7万多元交给丘某,丘某拿了3500元作为分红给她,还帮她还了24000多元贷款。后面几个月没有分红,丘某称是资金周转和增加投资金额。今年2月,小雅就联系不上丘某了。此外,与小雅同校的小丽、小巧等多名女生也投资了丘某的“校园贷”项目。
今年1月,在泉州某高校就读的小燕,在家人陪伴下向丰泽警方报案,称是丘某的女友。去年11月,丘某以朋友需要还钱为借口,让小燕通过网络平台贷款5000元给他。随后几天,小燕去厦门找丘某玩,丘某趁机拿走她的身份证和手机,在手机分别下载了“分期乐”“爱又米”“待上钱”等8个APP平台进行贷款,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将贷款转到自己的手机上。贷款到期后,丘某并未还款,小燕找到丘某的家人,他们也拒绝帮忙还款。在无力还款的情况下,小燕只好向警方报案。
构成诈骗罪 一审获刑四年六个月
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原本就读于福州某职业学校的丘某,已于今年2月从学校退学。6月,警方将其抓获。审讯时,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丘某交代,去年4月他在福州读书时,通过“校园贷”向他人借了高利贷用于个人消费,因无力还款越陷越深。为了还钱,丘某虚构自己在做“校园贷”项目,向小勇、小雅等人“筹钱”,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丘某还教他们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申请贷款,并承诺申请的贷款利息由他来还。通过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丘某先后让小勇等9人借给他37万多元,除了支付“利息”“分红”共计17700元,归还部分本金58000元,仍有30多万元未归还。
今年1月,因资金周转不来,丘某没有继续帮忙偿还贷款,还称是校园贷的经营出现了问题,不久就删掉了他们的联系方式,更换了手机号码。据丘某交代,这些钱除了用于偿还自己欠下的贷款外,剩下的多数用于酒吧消费、吃喝玩乐等。
昨日,丰泽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