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高通宣布,福建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针对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个诉中临时禁令,要求苹果立即停止针对高通两项专利的、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被列入范围的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
针对这一临时禁令,苹果公司已于周一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它对初步禁令提出上诉的第一步。此外,截止目前苹果各型号的产品在各渠道仍正常销售。
据介绍,该案所涉专利使消费者能够调整和重设照片的大小和外观,以及在手机上浏览、寻找和退出应用时通过触摸屏对应用进行管理。
由于目前福建中院的临时禁令判决书并未对外披露,高通和苹果各自解释禁售令对自己的影响。但禁售令到底效力如何?对苹果公司有何影响?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合伙人金炜霞律师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介绍,禁售令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诉中禁令一经送达,立即执行,被执行人有一次复议机会,复议期间应该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如果法院最终判决的结果与诉中禁令不同,那么诉中禁令在与判决结果冲突范围内失去效力。但是,诉中禁令能够发布的原因通常基于,法院较大可能认为侵权确有理由,后续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获胜的可能性较大。”金炜霞律师称。
不过,如果此次禁售令是判决,那么禁售令并非立即生效,仍待二审终审审理结果,因此具体的情况仍要依照法院公布的文书内容,截至目前,福州中院这份临时禁令并未对外公布。
目前的最新进展是,苹果公司在周一提交了重新审议请求。金炜霞律师介绍,复议申请在法院受理后,并没有规定法院一定要在某一期限内做出裁定,有时候可能延续比较长的时间,且此类涉方法专利侵权的案件,复议成功的可能性并不算大。
“因为对于方法专利的侵权其实较难判断,如果要做出这样的裁定(指禁售令),那么法院已经基本上有了较大的把握,那么反过来复议推翻裁定的可能性不大。”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接受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临时禁令’是民事诉讼法里的‘行为保全裁定’,如果法院作出了裁定,当事人有义务执行,是否是说升级了系统就可以避免,苹果的措辞有待商榷。”
“目前透露出来的信息不多,裁定前不知道是否有做过听证,如果裁定前听取过双方的意见,法院依然作出这样的裁定,那么裁定就不会变了;如果裁定前只听取了一方的意见,另一方的意见没有听取,那么裁定后对方可以提请复议,有可能复议就把之前的裁定推翻了。”游云庭称,复议有三种可能推翻之前的裁定,一个是专利无效;二是,这个产品没有落入对方保护范围;第三,争议很大的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游云庭表示,按说临时禁令下达后就要执行,但是从以往的判例看,实践过程中很少执行,“执行需要法院的人员去执行,但往往很多情况下法院并没有去做。”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詹广也表示,不论苹果是否申请复议,该裁定已经生效,苹果应按照裁定上的有要求禁止销售相应的产品。“截止目前中国法院给出禁售令的裁定非常少,还是非常谨慎和严肃的。”
通过在裁判文书网上输入“专利”、“诉前禁令”两个关键字搜索,得出123份裁定书,其中,完全支持颁发诉前禁令的有11份,占比8.94%。不支持的有99份。拒绝颁发诉前禁令的有99份,占比80.5%。
不过,有观点认为,此次禁售令对苹果公司的影响可能有限。
“因为(涉侵权争议的)专利是主要是涉及软件领域,不是通信方面的核心专利,苹果可以把软件进行修改。很可能造成的局面是,终审判决还没出来,苹果的产品经过调整,已经不再涉及侵权上述争议专利。”金炜霞律师称。
詹广律师表示,由于福州法院未公布禁售令全文,就苹果公司消息称,涉及侵权的产品因更新了最新的iOS 12系统已经避开了高通公司专利,故不再侵权,“如果所言属实,那么使用最新系统的产品则可以继续销售,反之,则应下架停售相应的侵权产品。”
招商电子在12月11日发布的研报中也判断,由于高通在福州中院起诉苹果涉嫌专利侵权的时间约为2017年11月,所以本次诉讼主要针对老版本的iOS 11系统。同时2018年iPhone新发布的三款新机,也未包含在诉讼范围内。苹果通过系统升级,即可规避相关专利。
但也有观点指出,福州中院禁售令所针对的是具体的产品型号,跟iOS版本无关。CNBC在12月11日的报道中称,高通公司法律顾问Don Rosenberg表示,禁售令并不针对手机装载的操作系统。
至于上述禁令如何被取消,金炜霞律师介绍,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苹果申请复议,且复议理由成立,那么裁定将会失效,第二种情况是高通和苹果达成和解,但目前的情况来看,双方难以握手言和。